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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:历史学论文 作者:佚名 推荐度:
日期:2006-5-17 8:37:14

始 者 近 情 终 者 近 义 ——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诠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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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 者 近 情 终 者 近 义 ——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诠释
     孔子提出了礼治主义的原则,希冀恢复到西周礼乐昌明的至治之极。孔子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原则,但是他并没有系统地回答礼治的合理性何在的问题,换言之,孔子没有来得及建立起礼的理论体系。作为孔门七十子之一的子思,在《中庸》中提出了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”的理路,对礼的合理性作了合理的理论诠释。遗憾的是,长期以来,学术界对《中庸》是否为子思所作普遍持怀疑态度,加之《中庸》的论述本身存在若干缺失的环节,因而对子思的上述理路的研究很不充分。
1995年,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一批竹简,其中《五行》、《缁衣》、《成之闻之》、《尊德义》、《性自命出》等篇当属久已亡佚的《子思子》①,是子思子学派的作品。墓葬的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(约公元前300年左右),竹简的年代当更早于此。《性自命出》“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,道始于情,情生于性”所表述的思想与《中庸》所论完全相同,证明子思作《中庸》之说是基本可信的。有关心性的讨论,在这批楚简中相当之多,为研究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,提供了许多遗逸千载的资料。有赖于此,我们得以重构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体系。
一、    礼生于情 
《论语·公冶长》云:“子贡曰:夫子之文章,可得而闻也。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。” 这段著名的文字,曾被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、《汉书·眭宏夏侯胜传赞》、《汉书·外戚传》师古注、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等引用,影响相当之大。 
性与天道,孔子为何罕所言及?后世学者颇多推测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云:“是以孔子论六经,纪异而说不书。至天道、命,不传;传其人,不待告;告非其人,虽言不著。”《正义》云:“待,须也。言天道性命,忽有志事,可传授之则传,其大指微妙,自在天性,不须深告语也。”认为天道性命,“大指微妙,自在天性”,所以不传;也有可能是传而不告。《天官书》此语,使孔子罕言性与天道的问题带有几分神秘色彩。 
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注引郑玄《论语注》:“性谓人受血气以生,有贤愚吉凶。天道,七政变动之占也。”钱大昕承郑氏之说,认为“古书言天道者,皆主吉凶祸福而言”,②故圣人难言之。但程树德批评郑氏之说:“郑氏兼学谶纬,其以吉凶祸福解天道,亦为风气所囿。”③程说甚是,故钱说不可从。 
皇侃引太史叔明云:“六籍即有性与天道,但垂于世者可踪,故千载之下,可得而闻也。至于口说言吐,性与天道,蕴藉之深,止乎身者难继,故不可得而闻也。”④认为性与天道贯穿在六经之中,故不需要专门论述。顾炎武踵其说:“夫子教人,文行忠信,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,故曰不可得而闻。”“夫子之文章,莫大乎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之义,尊天王,攘戎狄,诛乱臣贼子,皆性也、皆天道也。故胡氏以《春秋》为圣人性命之文。”⑤若如其说,则孔子的“礼”也一以贯之于六籍及文行忠信之中,子贡为何没有“不可得闻”之叹?可见此说也不可从。 
又,太史叔明以子贡之言乃是“夫子死后,七十子之徒追思曩日圣师平日之德音难可复值”,⑥此耐人寻味。所谓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,当是孔门后学对性与天道的讨论极为热烈,子贡追思孔子生平言论,发觉夫子罕有言及,故发此议论。子思最早提出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”的著名的心性论命题。检阅文献,孟子、大小戴《礼记》,无不谈性与天道,而在郭店楚简的儒书中,性与天道又恰恰是最主要的话题之一。可见,性与天道正是子思学派着力开拓的思想领域。
    子思学派在论证和深化孔子的礼学思想时,着意寻求人类的普遍特点,以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,所谓“道不远人。人之为道而远人,不可以为道”,[1]此之谓也。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探索,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。他们认识到,治民必由其道,“[不]由其道,虽尧求之弗得也”。[2] “苟不从其由,不反其本,虽强之弗内矣。上不以其道,民之从之也难”。[3] “凡动,必顺民心,民心有恒。”[4]认为礼的基本内涵是人性,是最近于人的“道”。《尊德义》云: 
  
 圣人之治民,民之道也。禹之行水,水之道也。造父之御马,马之道也。后稷之艺地,地之道也。莫不有道焉,人道为近
  
尽管当时戎狄交侵,世事纷乱,子思学派并没有将人的血统、地域或种族的特征,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,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,就必须顺应人性。在子思学派看来,所谓人性,是与水、马、土地等所具有的特性一样,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,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,“四海之内,其性一也”。[5]对人性的把握,可以推己及人;把握普遍的人性,并上推命与天道,而知所当行之人道,所以说“知己所以知人,知人所以知命,知命而后知道,知道而后知行”。[6]有趣的是,《语丛三》也有与此雷同的话,但将两个“道”字都替换为“礼”字:“知己而后知人,知人而后知礼,知礼而后知行。”可见楚简中的道与礼是相通的。 
子思学派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,认为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,所以说“礼生于情”。[7]情与性相为表里,礼始于情就是始于性。人性是指与生俱来、不教而能的喜怒哀乐之情,《大戴礼记·文王官人》所云“民有五性,喜怒欲惧忧也”即是。 
子思学派高扬人性,是对周公、孔子以来,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。武王克商、殷周革命之后,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,提出“明德慎罚”[8] 的口号,要求统治者“无于水监,当于民监”,[9],奠定了周代人本主义的基础。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,倡行“仁”的学说,提出“仁者,人也”,[10]“仁者,爱人”⑾的论题。而要爱人、以人为本,就必须尊重人性。《尊德义》说“民可导也,而不可强也”,“可导”的是人性,“不可强”的也正是人性。子思学派认为,人情有天然合理的因素,只要是真实之情,就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。《性自命出》云: 
    
凡人情为可悦也。苟以其情,虽过不恶。不以其情,虽贵不难。苟有其情,虽未之为,斯人 
     信之矣。 
  
关于这段文字,陈来先生解释为:“一个治民者,如果与人民有感情上的沟通,虽有过失,人民也不会嫌恶他。他对人民有情,即使他没有做事,人民也相信他。”陈先生没有解释“不以其情,虽贵不难”一句,又将“过”解释为“过错”,认为此文主旨是“强调治民者内在情性的修养”。⑿但细绎文意,此文应是针对普遍的人性而言的,而并非仅仅是治民者。文中的“过”应解释为“过犹不及”之过,是过头之意。此文的大意是,大凡真实的人情总是可以令人接受的,所以说“凡人情为可悦也”;悲喜好恶之情,只要真实,即使有所过头,也不会令人厌恶,所以说“苟以其情,虽过不恶”;伪作之情,即使其表演的难度再大,也无足称道,所以说“不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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